第7章 少年(1 / 1)

院子里,宋只只正在和松松面面相觑。

“奶奶,这是什么啊?我们要养它吗?”宋只只的眸子闪烁地兴奋地意味,一只手摸着松松那条硕大的尾巴。

明眼人都知道,只只这是对松松很喜欢。

宋序临摸了摸宋只只的头,笑道,“这个叫做松鼠,吃松果的。”

“松鼠?它也跟我们姓吗?”

宋只只今天认了字,但是还不太理解读音。

“不是,读起来不一样,意思也不一样?”

宋序临温声解释。

可是,宋只只小朋友早就深入知识的海洋里游不出来了。

闻言,萧锦书忍不扶了扶额头,识字大业任重道远啊!

吃过午饭,宋序风跟宋序临俩兄弟把萧锦书看得贼严。

一旦发现她出门,立马警铃大作。

最后,萧锦书只能无奈回房间歇着。

在古代既没有网络,又没有乐子,现在出趟门都难了。

又是叹气的一天啊!

突然,萧锦书一个鲤鱼打滚,神秘一笑。

萧锦书来到宋序临门口,笑咪咪道,“儿子,看书呢。”

宋序临看到她来很是意外,毕竟平时娘亲是能不来就不来,现在的目的好像又是打算出去。

为此,他脸色沉了下去。

“娘亲如果是想出去的话,就算了吧!”

萧锦书摆摆手,笑道,“哪里,娘亲是来问你给支笔跟纸,纸不用太好,有就行。”

“真的?”

“真的!”萧锦书没好气道,“居然敢不相信为娘!今晚我就去找你爹骂你一顿。”

眼瞧着她生气了,宋序临将信将疑地将笔跟纸递了过去。

“行吧。”

萧锦书接过东西,毛笔还是略微粗糙了点,都已经开叉了。

这种笔还能用吗?她嘴角不由得抽抽,眸光一瞥,落到宋序临的纸上。

好家伙,小丑是她自己。

这笔墨运用畅快,笔走龙蛇,力透纸背,颜筋柳骨,真可谓疏能走马,密不透风。

写得真真是好极了!

萧锦书在心中默默地点了个赞。

不过转念一想,这是她生出来的,不愧是她萧锦书的崽,就是厉害!

还是普通的木质鸡毛笔。

这种笔在大周朝极为普遍,虽然做工粗糙但是便宜,可以说为了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子提供了很大的便利。

至于贵族,或者是达官贵人则使用狼毛笔。

对于大周朝来说,狼算是信仰,他们相信狼是连接神明的使者,能够使用狼毛笔是一种荣誉。

但是对于现在的学子来说,这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支撑。

萧锦书拿着东西回房间捣鼓她的识字大业了。

渐渐地日落西山。

村子里的袅袅炊烟缓缓上升,田里的村民也逐渐往家里走。

山青水绿,人情暖。

山里还有田野里的朋友早已备好了高歌,准备与村民共享盛宴。

晚饭就是萧锦书捡回来的那只兔子。

她虽然不会烧饭,但是会配菜。

这道爆炒兔子,就是许厌在她的指挥下做出来的。

油肯定是要放够的,之前原身在的时候就是可以说非常的节俭,炒个菜油花都没有。

家里都面黄肌肉的。

于是,萧锦书一来,首先改变的就是这个炒菜制度。

大火爆炒加上葱姜去腥,一道香喷喷的就出来了。

这一晚,大家都吃得酣畅淋漓。

连一向节制的宋序临都吃了三碗米饭。

宋只只更是吃得肚子都圆滚滚的,但是也不肯放下手里的筷子。

萧锦书见她吃得太多了,强制性让她放下筷子,再吃下去非得肚子疼。

“奶奶,太好吃了!”

宋只只看着萧锦书笑道。

她好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,这次的爆炒兔子简直就是她的心头爱。

“好吃,下次再做!”

萧锦书摸了摸她的鼻子,承诺道。

家里反正还有一只兔子,她让许厌腌制起来,放到栏杆那里风干做成兔肉干了。

至于兔毛,她特地让许厌留了出来,一只的兔毛让她做一个手套给宋只只,另一个的兔毛,她留着有用。

趁着月色正好,萧锦书借助月色决定今晚开始教宋只只识字。

这年头,蜡烛都是稀罕物,谁家不是天黑就上床了。

连许厌绣帕子都是月光绣的。

也就读书人还在挑灯夜读。

萧锦书搬了个桌子出来,将自己一下午的成果摆了上来。

字母宝宝开课啦!

萧锦书决定将自己的现代的优良,源远流长的方法在这实践。

韵母,声母,这26个字母全都写在纸上了。

还配上了四个声调。

萧锦书相信,不出半月,宋只只就能成为自己的得意门生。

毕竟在现代嘛,也是五六岁上小学,虽然大周朝没有幼儿园,但是不怕啊,反正女子不用科举,慢慢学。

“来,跟奶奶学,啊,波......”

学了三四遍之后,不仅把许厌给引过来了,还有宋序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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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娘亲,这是何物?这些符号闻所未闻。”

萧锦书打哈哈,笑道,“你爹在阴曹地府学的,昨晚给我托梦了。”

“是吗?”宋序临将信将疑地看着她,那不信任的小眼神愣是想看穿她。

萧锦书都快要低挡不住小儿子的威力了,毕竟这鬼小子精着呢。

她的印象里,小儿子是书里最腹黑的一个,小小年纪就坑爹坑娘还坑亲哥哥了。

别看小时候像个小正太,实则墨水贼多!

当初老二喝墨水的事情,这小子还插了一手的。

要不是当时有宋怀南镇着,早翻天了。

萧锦书严重怀疑,小儿子是遗传了宋怀南的腹黑,毕竟当时能娶了原身回来,能力可见不一般。

她搜查了一番原身的记忆,原身是个傻呆呆的,以为她是一见钟情呢。

实则不然,宋怀南这个腹黑男早就盯上了原身,知道她花痴。

相遇那天,故意打扮那么好看。

在书院的时候虽然是出了名的天赋奇高,但是还有一点是原身不知道的,坑人也是无敌的。

知道他娘不喜欢原身,他干脆给他娘画饼。

只可惜了,英年早逝。

不然,原身这种娇小姐都不会变成一个人人嘴里的泼皮。

就在萧锦书打算再编一个理由出来应付他的时候,宋序风扯了扯他的衣摆,低声道,“上次也是爹托梦回来,叫娘好好对待我们的。”

宋序临睨了一眼他,“大哥,你太好骗了。”

萧锦书直接就是一巴掌下去,“怎么说话的。居然敢质疑你娘亲,咋地,想翻天啊!”

这时,许厌也犹豫不决,怯声怯气地开口,“娘,我可...可不可以一起学。”

“行啊!”萧锦书眼前一亮,又多了一位学生。母女俩一起学也好,总比好过睁眼瞎。这世道,做生意还要会看账本呢,不然被骗得血本无归,更何况,老三以后肯定是要去当官的,就怕被算计。

一家子稳稳当当的不拖后腿,才能坐享福气。

宋序临他眸光流转,明眸桃靥,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,像柳叶一般,煞是好看。

他凑到萧锦书身边扯着她的衣袖,委屈道,“娘亲偏心,我也要学。”

随后从房子里,搬出了一张小凳子坐在旁边。

萧锦书有些哭笑不得,在原身的印象里,自从宋怀南过世后,家里的三个儿子很少有这种行为了。

即使老三是最小的,但对原身还是怕了一点,准确来说是强装一副大人的模样,想保护原身。

十几岁的少年,也不过一个初中生的年纪,却早已是成熟得过分了。

宋序临见到娘亲没有反对,眉毛得意地稍稍上扬,桃花眼都亮得像颗颗葡萄,嘴角的弧度出卖了他心情。

这一幕被一旁的许厌留意到了,她欣慰地笑了笑。

当初她嫁过来的时候,小叔子年纪还小,但是总是缺了点孩子气。

现在的他,看来是回到了孩子气的年纪。

宋序临打算了今晚就坐着了,这么新奇的东西,怎么不能没有他的份。

于是,他决定留下来也好好学学。

没想到,这一坐下来,就不想离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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